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所以希望更多的人认识他们,去支持他们的blog
先出预告版,呵呵
现在太晚了我要去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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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四辩
我认识他的时候已经是我方辩友了。如果没有那届被我喻为不正宗的“第二届英特尔杯中学生环保辩论邀请赛”,我想我可能到现在还认识他,因为我们两个班级都在校辩论赛的时候为某位黒哨所坑,未能在决赛会师(后来复兴的最佳辩手成了我们最最搞笑的二辩,此乃后话也)。他这个人天生是当结辩的料,写东西下手极快,讲话有气势,而且身材魁梧,能够镇住场子。像我这样骨瘦如柴的一辩是镇不住评委老师和对方辩友的,可是只要四辩一站起来,场子上面的对方4个人和场子下面的评委观众马上肃然起敬,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好像一米五的和一米八的打架,一米五的看见对手就已经先被吓破半个胆,出师未捷身先死……四辩学过演讲,陈词极具感染力,而且都是一套一套的,和他搭档以前我还没有见过那么喜欢用对仗结构的人。平时他挺温文尔雅的,有点像大熊猫,可是一上台就立马杀气腾腾,即使对面坐着市三女中的四位ppmm也不例外,根本忘记什么叫怜香惜玉,把人家小姑娘逼得进退维谷不留情面。那场比赛结束的时候评委专门把人高马大的他拉到旁边叮嘱说“对女孩子要温柔一点”。关于他的魁梧的另一个力证就是复兴高级中学教师阅览室里面一张散了架的凳子,不知道那张凳子现在怎么样了。不过这都是从前的事情了,现在的四辩经历了华政的重新打磨,已经从一名进攻型选手转型成为一名全能型选手了,祝他在辩论的路上越走越好。关于那年的辩论,他写过一篇《第四个声音》登在当时由我负责的校刊《本色》上面,无比搞笑,只可惜后来我的那本找不到了,不能时常回味。
虽说和他认识是因为辩论,可是后来我们就成了很好的朋友,他叫我大姐,或许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作为一辩的我每次都是先为全队定下调子然后他们再准备,所以像是大姐的样子吧:)是不是呢?他的blog最大的特色是无关爱情。不要觉得我这样说很怪,看过很多blog,那些blog是为爱情而存在,而他的blog可以天南地北地侃,就像我们在教师阅览室里面的那段日子他天南地北地侃一样。他也不是从不谈爱情,只是不想在这个地方这个时候谈而已,有时也会淡淡地带过一笔,往往是言者有心听者无意。他的blog点击率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其实不需要我做广告,不过还是忍不住推荐,可读性极强的无关爱情的blog。
我知道他是那种所谋者大的人,祝他心想事成……
毛毛
亲爱的毛毛。三中心幼儿园——三中心小学——鲁迅中学(预备班)——复兴初级中学——复兴高级中学——复旦大学,我们都是同学,还有什么好说的?看着毛毛嘴上长出了毛,变成真正的“毛毛”,我可以向他未来的gf保证他没有不良历史纪录,是个遵纪守法的好毛毛。毛毛其实不叫毛毛,可是本着保障隐私的宗旨我不能提他的真名,我喜欢叫他毛毛,多可爱的名字啊
一想到毛毛,大家就都严肃不起来,因为毛毛是一个特别和善的人,很大度,聪明,和每个人友好相处,一笑嘴就咧开了。毛毛热爱科学,痴迷而投入。从前有一大帮热爱科学的人在我们的初三(2)班,毛毛是其中最没有杂念的一个,他会埋头做题目,然后突然一拍大腿大喝一声,表示他愁锁出结果来了。毛毛也是个很热心的人,他总是各项班级活动的热心参与者,他组织起来的osoon校友录到现在仍然活跃在同学们中间,毛毛可谓领导有方,功不可默。
毛毛并不总是乐呵呵的,他也常常有烦恼。科学并不总能解释一切,当毛毛遇到困惑的时候他会沉默,甚至钻进牛角尖。他很投入地做每件他喜欢的事情,很认真,包括感情。毛毛是一个对感情执着的人,其实我们复初毕业的那一群人都是执着的,这执着是某种天真,某种痴呆。
毛毛的blog比我的还要年轻,不过有毛毛特色,首日狂发4篇。只要毛毛喜欢他就会发文,才不会像我,要酝酿许久才憋出一篇来。毛毛喜欢思考,进大学以后他思考的问题越来越广泛,除了科学以外还有爱情和社会,尤其是上过我们hzh老师的思修课以后对人生更有一番见解,常常在其blog上面抒发。虽然毛毛的思索常常是片段性的,但毛毛有一个很好的习惯,他从不遮遮掩掩,他直舒胸臆,常常能激发其他人的写作灵感。
只是毛毛现在不如从前快乐,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毛毛,希望你比现在快乐……
Sphinx
一个神秘的女子。我的同路人。
她是一个绝对有想法、绝对有个性的人,但那么有想法有个性的人却很容易和人打成一片,因为她的感染力与生俱来。觉得她神秘,是因为在我眼中她有太多面。她聪明,坦率,热情,但我又觉得她内敛,坚强,顽固。说她是我的同路人,是因为我们真的是同路回家的。我和她的大部分对话都在自行车上完成的。高中的时候她家离我家很近,早上去学校的路上我们常常会在财大门口遇上,回去也总是骑同一条路,她先到家,我再骑5分钟到家。那时她家在上外对面,不知道她的英语那么好与她的地理位置有没有关系。这学期我们一起上hzh的思修,还有海毛,又有机会说话了。跟她说话很开心,她的思维是跳跃式的。我对她的了解都是从这些跳跃式的对话中而来,所以是直觉多于事实,不知道会不会大错特错。我喜欢揣摩,不过揣摩别人是危险的。从我认识她的时候起她就是清爽的短发,她的头发天生有点黄,像染过的样子。她穿衣服干干净净,很洒脱。她写字像男孩子,很大气,以前练过毛笔。她说话总是带着笑,声音有点女中音,曾经有同学说我和她在电话里面的声音极像,那时我才终于知道我在电话里面的声音是什么样子的。她的初中是华师大二附中,上海最好的几所中学之一。我们这届,进这样的学校的人真的是凤毛麟角,所以她应该是一个从小就很优秀的学生,但不喜欢规矩,所以没有变成书呆子。她很有灵气,同时有情趣,是那种不管做什么都能做得很好的人。她的英语很好,将来会更好,因为她在复旦的英语系,被称为中国最好的英语系的复旦英语系。
有一句话,是她曾经对我提到过的,至今印象深刻:我不交朋友,只交死党。在这以前,死党的概念我以为只有电影里面才有。
她的blog和我是一样的模板,清清淡淡的感觉。或许吧,我们都是从小弹钢琴的女孩子,多多少少会有着一点相似。看她的blog,好像在读另外一个人的故事,但你又知道,那就是她。我无法再多说什么,因为我感觉到,描述得越多,越试图勾勒,就越失去她本来的面目。
她似乎在等信,希望她等的信,抑或是人,快点到来。她真的是个很好的女子,真心祝福她……
北京人
我爱的人,我的爱人。

